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是否与规划、可研报告(申请报告、建设情况说明)等内容一致。
2.项目建设方案及用能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包括主要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是否合理适用符合国家、行业、北京市的节能、低碳设计规范及标准,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无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是否选用《节能低碳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技术。
3.项目拟选用的能源品种是否符合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包括项目使用能源品种的选用原则;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分析;以及燃料、种类及性能数据;燃料供应范围;燃料消耗量及储存量;燃料供应方式;燃料、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
4.项目能耗计算是否正确。包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来源及年消耗量;单项工程能源消耗种类、来源及年消耗量;主要耗能设备的技术参数;能源转换和利用情况。基础数据的选择是否合理;计算方法及过程是否正确;用能总量及单位建筑面积(产品/生产能力)能耗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5.项目二氧化碳排放计算是否正确。化石燃料识别是否全面,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的选择是否合理;计算方法及过程是否正确;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否处于合理水平,单位建筑面积(产品/生产能力)二氧化碳排放是否处于先进水平。
6.项目节能低碳技术措施和节能低碳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等选用了适用可行、适度先进的节能低碳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是否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提高能效、降低能耗与二氧化碳排放的推荐性节能低碳措施。
7.项目的绿色建筑方案设计是否合理。是否按照《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11/938-2012)等要求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项目拟达到的星级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措施。
8.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节能低碳目标的实现。包括项目年能源消耗量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的能源消耗总量(增量)控制要求,项目能源利用效率是否符合当地能源利用状况及节能指标任务完成要求。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对项目建设单位或关联单位的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是否符合本市碳排放控制与管理的要求。
9.国家及本市节能低碳管理要求的其它内容。 |